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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灾害应急预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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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8年04月23日

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,及时处置危及师生安全的事件,有效地控制事态的扩大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国家财产的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特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事件的预防:

1、宣传有关台风、暴雨、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,增强师生防灾意识,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。

2、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房屋、排水管道、电器设施、消防安全设施、树木、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补救。

二、事件的处理

1、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、预警信号,需要停课的,则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。必要时,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的,由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小组讨论决定停课放假。

2、暴风、暴雨天气,各班要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,对低年级学生做好必要的扶送工作。

3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台风、暴雨信息时,随时待命,做好有关工作。发现灾情时,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,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。各班正副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。

4、发生破坏性灾害后,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。同时,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,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、蔓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