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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来源:
发布时间:2008年04月23日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上海市消防条例》以及市教委、市公安局《关于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为加强学校消防工作,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预案:

一、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:

1、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造成;2、违章使用电器造成;3、食堂操作不当造成;4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当造成;5、违章点燃明火造成;6、乱扔烟蒂、小孩玩火造成等等。

二、组织领导:

1.组长:孙琳     副组长:胡伟东、委员、赵强、张剑萍、黄敏燕

2.分级负责责任人

灭火行动组(第一组):胡伟东 陈文瀚 史海方、邵磊、张晓毅、任筱明

通讯联络组(第二组):黄敏燕 张 蕾

疏散引导组小组(第三组): 沈伟忠 洪晔、张贵珍  孙 敏

吴洁、蒋静、席恒、李军

医疗保障(第四组):尹 丽 叶 婧 陈来秀 岳燕音

 

 

应急小组工作网络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一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组

校长    安全小组负责人  第三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全体师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四组

三、预防措施:

1、校长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。

2、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。

3、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,普及消防知识;组织消防演练,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。

4、消防设施、消防器材、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;加强消防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
四、接警报警处置程序:

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,发现者除119、110报警外,迅速报告学校领导,校领导即指挥各组立即行动关闭电源;夜间或学生宿舍发生火灾时,发现者要大声呼救,立即打119、110报警电话,报告学校领导。

五、及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:

校领导接警后,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;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。

六、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:

1、起火点有学生时,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(教职员工),应迅速打开通道,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、迅速地疏散学生,如火势已蔓延,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。地点大操场、特殊情况出校门门卫有序组织好。

2、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子,楼梯口、转弯口等,到达疏散集中地,要安慰管理好学生,不使学生走失、走散。

3、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;如有学生受伤,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。

4各班主任搭班老师进教室组织学生疏散,火灾突发事件,疏散通道安排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正门、门厅(1号门) 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操场后门(2号门)

3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1号楼西门(3号门)

4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楼道疏散(听从疏散组安排)

各班级紧急疏散如下:(一般情况)特殊情况听指挥

第一组 1楼师生----- 2号门

第二组 2楼师生-----1号门

第三组3楼师生---3号门

第四组 4楼师生---2号门

第五组5楼师生---1号门

注意:楼道的疏散安全

七、通信联络、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:

1、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。

2、通信联络组接警后,应速到达现场,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,向局领导汇报,联系110到场扑救,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。

3、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,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。

八、现场保护和处理:

1、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,协助公安、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,查明原因。

2、火灾发生,领导要到一线指挥、人、财、物及时到位,迅速传递有关信息,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,使损失减少到最小。